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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当前支持工业企业抗风险度难关保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9-01-13 15:57  文章来源:市政府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和世界经济衰退的冲击,切实解决我市工业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根据皖政[2008]89号文件精神,按照“促一批企业上水平,保一批企业度难关,上一批企业添后劲,调一批企业优结构”的要求,现就支持工业企业抗风险、度难关、保增长、促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企业帮扶制度

  加大对“四个一批”企业和项目的帮扶,建立市领导联系工业企业制度,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为责任单位。每位市领导联系4户重点企业,定期或不定期走访企业,每半月专题研究一次,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企业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努力实现增产、增收、增效。

  市直部门和区县政府对未列入市领导联系的企业,均要排出重点,按“四个一批”的要求派出帮扶指导组,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度过难关。

  二、加强企业分类指导

  促一批企业上水平:积极引导企业抓住国家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契机,加大技术改造,大力引进国内外先进生产设备,促进企业提高装备水平和稳定固定资产投资,尤其要推动机械电子、高分子新材料等扩大再生产投资中设备投资较高行业,充分利用好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增值税的实质性利好,推进优势企业技术水平的整体提升。对技术创新项目获得上级专项资金补助的,按上级补助额的10%一次性配套补助给企业;新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或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或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上述奖励资金专项用于企业技术研发。

  税务部门要积极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跟踪服务,确保已审批的高新技术优惠政策的落实。

  鼓励支持优势企业抓住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兼并重组成本较低的有利时期,并购劣势企业的有效资产,实现低成本扩张。对生产与销售趋好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市、区县要出面协调金融与财政部门及时予以支持解决。对用工不足的企业,市、区县要及时对接帮助,解决劳动用工问题。

  支持优势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凡进入上市辅导期的拟上市企业,财政和金融部门优先给予资金支持。对上市成功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保一批企业度难关:争取省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的1.7亿元资金全部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市财政另增200万元资金配套。其中,分配各区县的1.2亿元资金,要立即用于增加担保机构的国有资本金、降低担保费率、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和贷款贴息。分配市本级的5200万元资金,3000万元立即用于增加市丰元担保公司的国有资本金和降低担保费率,2000万元用于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200万元用于企业自主创新、项目建设和出口增量奖励等。

  金融和担保机构要全力扩大业务范围,加大对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支持力度,简化融资手续,降低担保费率,进行贷款贴息,降低企业成本。从现在起,担保收费标准由现行的月费率3‰下调至月费率1.5‰。

  指导企业用足用活国家和省政府出台的最新出口政策和部分商品调高出口退税率的有关规定,争取各项奖励政策。在落实省级进出口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对今年第4季度进出口增量每美元奖励2分钱;对有市场、有订单、有效益的外贸企业,在信用担保、财政贴息、流动资金贷款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税务部门对要“保”的重点困难企业中资金周转困难、符合缓缴条件的企业,及时办理延期纳税和延期申报,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劳动保障部门对要“保”的重点困难企业在100%扩面的基础上降低社会保险缴费率,到2009年12月底以前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大保险的企业缴纳部分总缴费率下调2个百分点。同时,加强对企业的用工服务,开展免费培训。

  引导企业市场创新,调整市场结构,制定积极的营销战略,采用灵活销售措施,大力提高产品销售率,降低产成品占用资金。促进企业管理创新,挖潜降耗,降低生产成本。鼓励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优化产品结构,加强质量管理,增加有效供给,拓展发展空间。指导企业加强复杂形势下的风险管理,重视以现金流量为重点的资金管理,确保资金链安全。

  上一批企业添后劲:抓住沿海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的机遇,开展以商引商、委托招商,不断创新招商方式,主动承接产业转移。进一步完善招商奖励和引荐办法,建立健全全市客商信息库;为项目落地企业提前做好招聘信息宣传、岗位推荐、人力资源储备等工作;加快落地项目的建设进度,对在建重点项目分类指导,强化调度,倒排工期,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早投产、早见效;对已批待建项目,抓好协调和督促,力求早日开工建设。建立工业项目调度例会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政府研究。鼓励企业上台阶,对于符合产业政策,首次年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且入库税金4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按当年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的10%一次性奖励给企业;对当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以上且入库税金8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按当年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的5%一次性奖励给企业。

  调一批企业优结构:引导企业加大改制重组力度,以机制创新推动企业加快发展。对长期资不抵债、亏损严重、扭亏无望的企业,积极依法实行破产;对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限期停产整顿,整顿不合格的企业将依法实施关闭;引导传统精细化工行业把节能减排放在最突出的位置上,坚定不移地实施“搬迁、升级、关停”的工作思路,积极打造循环经济园;指导企业围绕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调整产品和市场结构,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和结构优化升级。对成功转型企业给予适当奖励。

  市直各部门和区县政府对未列入“四个一批”的1700余户微小企业均要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强扶持和服务。

  三、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增加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年内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在年初预算基础上再增加200万元,2009年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力争达到1000万元。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主要用于企业自主创新、项目建设、贷款担保和贴息、节能减排、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以及支持高成长性产业和产业集群。为提前发挥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帮扶作用,2009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于一季度评审发放。

  四、发挥金融机构融资主渠道作用

  市人行要加强对各商业银行的指导和督促,协调各金融机构全力扩大信贷投放,认真落实好已出台的金融支持政策,确保第四季度中小企业贷款快于各项贷款增长。

  金融机构要加大金融服务品种的创新力度,对有信用、有市场、有效益的中小企业实行公开授信或适当发放信用贷款,重点满足符合产业和环保政策、发展前景好、现金流稳定的中小企业流动资金需求。

  加大银企对接月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督察工作,提高项目履约率,尤其要进一步提高意向性签约项目的履约率,强化对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撑。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度考核制度,以中小企业信贷投放的增量、增幅和创新金融产品作为主要考核内容,每年由市政府进行通报嘉奖和奖励。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再担保体系,担保服务向工业企业倾斜,年内为工业企业担保标的额度达到80%以上,对工业企业的担保额比上年同期提高20%以上。

  加快组建农村合作银行,支持有条件的农村信用联社规范改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引进战略投资者,争取尽早挂牌营业。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设立试点工作,年内引进有一定资金实力的企业来我市设立1至2家小额贷款公司,2009年每个区县都要成立1家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积极引进和培育创业投资企业。

  五、创新贷款担保方式

  银行、担保机构要创新信贷品种、引导企业运用新的融资工具,拓展可供中小企业抵押担保的资产范围,积极推行中小企业存货、出口退税单、应收账款、仓单等抵质押贷款或担保。提倡联户担保、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大股东承担无限责任担保、由担保公司全额担保的贷款担保新方式;鼓励以收益权、股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农村集镇商住房、林权、渔权等为抵质押的融资新方式,对开展以上金融新产品业务的银行、担保机构,单个贷款规模达10万元以上的金融新产品,一次性奖励5000元。中小企业申请不动产登记时,登记机关一律不准要求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对抵押物进行评估。中小企业在担保过程中所发生的他项权证抵押行政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

  六、突出谋划一批重大项目

  抢抓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机遇,紧紧围绕“园区经济提速增效工程”,整合项目资源,谋划衔接一批、加快建设一批、落地开工一批、对外招商一批,强力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建设。

  结合当前国家重点扶持的领域和行业,迅速组织编制一批重大工业项目,选择部分项目重点突破,进一步细化和完善项目前期工作,把所有符合政策导向、有基础、有可能的项目都掌握起来、推动起来,把项目前期工作做到省和国家可批的程度。

  加大对已上报项目的跟踪落实,力争在国家和省级资金计划中取得较多份额,对列入国家和省发展规划的重大工业项目给予适当奖励。

  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市监察局、物价局、减负办等部门要联合对收费许可单位、项目、依据进行清理,并对重点企业收费进行抽查。能取消的,一律取消;暂不能取消的,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

  自11月1日起,省、市政府立项的工商管理、食品药品监管、质量监管的有关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除市委、市政府明文规定外,涉及企业的各类报刊征订、培训、检查、评比等活动一律暂停。

  坚决制止乱罚款,对企业违规行为要重纠正、轻罚款。部门处罚之前必须向政府报知,建立处罚报知制度。

  八、优化服务手段

  加强对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导向的分析研究,加大对国家和省出台的一系列扶持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力度,指导企业用好政策、搞好对接。

  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信用担保服务、技术创新服务、创业培训服务、市场开拓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加快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筹建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联合体,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平台。设立中小企业服务专业网站,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定期上网发布有关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重点扶持项目、金融新产品和贷款流程等,开展网上银企对接和金融产品推介。

  重点解决优势产业和高成长性企业的用工问题,实现企业用工需求与社会劳动就业的有效对接。劳动及有关职能部门要经常性组织举办企业用工专场招聘洽谈会,及时做好返乡务工人员再就业工作。年内市、区县要分别组织2次以上企业专场招聘会;动员各类培训机构,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大力开展定向、定单式培训,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与沟通,建立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为企业培养所需的技能劳动者;努力建立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市场网络,加强乡镇劳动保障服务平台能力建设,通过服务平台,对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年龄、文化程度、技能专长、就业情况、就业意向进行调查,构建就业信息网。

  积极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用工理念,规范用工行为,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九、强化企业管理与技术创新

  鼓励企业抓住市场形势低迷的时机,把解决当前困难和谋求长远发展结合起来,强化管理,苦练内功,积蓄后劲,以管理创新实现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着力优化产权结构,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推行精细化管理,挖掘潜力,积极消化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大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加强产学研合作,强化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等技术研发平台的建设,引导企业加大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力度,做好产品结构适应性调整,促进有市场、有效益、管理好的企业扩大产能。

  十、扩大地产品消费需求

  政府采购招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用地产品。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积极使用地产品。鼓励社会各方使用地产品。

  十一、加强维稳和安全生产

  高度重视当前企业停产减员引发的不安定因素,及时掌握预警性、苗头性信息,逐个研究,妥善处理。建立健全重大问题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人负责制,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强化隐患排查整改,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十二、本意见中财税政策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中小工业企业法人实体和为中小工业企业投融资服务的各类机构。享受相关政策标准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对企业同一事项涉及多项补助的,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各项补助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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