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安徽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安徽黄山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商务政策 >  正文
《黄山市投资商绿卡》管理办法
2006-05-21 08:23  文章来源:黄山市人民政府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政策

《黄山市投资商绿卡》管理办法

为全面推进全民创业行动,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切实维护投资商合法权益,加快我市民营经济跨越式发展,特就《黄山市投资商绿卡》(以下简称《绿卡》)的颁发与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绿卡》是指由市政府颁发,在本市范围内为投资商的工作、生活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维护投资商合法权益,体现投资商身份的一种证书。《绿卡》颁发的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贡献优先。

第二条  《绿卡》是颁发对象为在本市范围内注册投资,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1.年纳税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企业。

2.年自营进出口额在100万美元(含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

3.实际投资额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社会事业单位。

第三条  《绿卡》的颁发形式为:向上述法定代表人或经委托授权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以下简称持卡人)发放《绿卡》证书;向持卡人所在企业(单位)发放《绿卡》标志牌。

第四条  持卡人及企业(单位)在本市范围内享有以下优惠待遇:

1.持卡人专用座车在本市范围内免收车辆过境费,除特殊情况外免路检。

2.对持卡人及外地来本市持卡人企业(单位)开展商务活动车辆的一般交通违章行为,在依法管理的前提下以警示教育为主。执勤交警教育指正违章行为并在《绿卡》相应栏目上签字注明后放行相关车辆。违章人必须服从交警的指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第三次违章则规定予以处罚。

3.持卡人办理出国境、边防证等事项,实行特事特办,凡符合条件和手续的,公安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优先办结。

4.持卡人患病住院治疗可入住市、区县两级医院干部病房。

5.持卡人子女在市内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就学,各级教育部门优先安排并减半收取相关费用。

6.持卡人企业(单位)到市、区县机关各窗口办证、办事等,凭卡优先办理;新办投资项目的有关审批事项,可以要求招商部门或相关部门陪同办理;在本市范围内申办各种项目申请许可和登记的,由行政服务中心按并联审批制度统一协调办理。

7.市、区县劳动部门负责为持卡人企业(单位)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和劳动年检、工资年审等服务;为持卡人免费保管档案;对持卡人企业(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上门鉴证。

8.市、区县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为持卡人企业(单位)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9.市、区县新闻宣传部门采访涉及持卡人企业(单位)商业秘密和敏感问题的,须经其主管部门核准后对外宣传、报道。

10.持卡人就企业(单位)发展的有关问题,可及时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办公、现场处理、现场协调。

11.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持卡企业(单位)不得擅自查封、扣押、冻结其财产、账目、资金;不准擅自实行停电、停水;不准擅自做出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许可证、停产、停业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各类确需的检查评比验收,须事前报经同级政府同意。

第五条  《绿卡》的管理实行“自愿申领、动态管理、违法收缴”的办法。符合条件者,应先向市工商联提出申请,经市工商联会同有关部门核实并报请市民营经济领导组审定后,由市政府批准颁发。《绿卡》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由市工商联依照规定进行严格年审,年审合格后,下一年方可有效。

第六条  市工商联要切实加强对《绿卡》的管理,及时掌握持卡人及企业(单位)的发展动态。对持卡人将资金撤出、持卡人及其企业(单位)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持卡人企业年纳税额不足50万元或自营进出口企业进出口额不足100万美元的,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及时取消其《绿卡》资格,收回《绿卡》证书和标志牌,并通知有关部门。

第七条  市监察局、市工商联应及时受理持卡人企业(单位)的投诉(投诉电话:市监察局2355024,市工商联2514901)。市监察局不定期对《绿卡》优惠待遇的落实情况实施行政监察。

第八条    本办法由市民营经济领导组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黄山市旅游部门采取措施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2006-05-31 08:54
黄山市委书记王启敏在黄山区调研时强调在建设和发展中一定要保护好生态环境     2006-05-29 07:56
黄山市外贸进出口月度统计报表2006年4月    2006-05-26 16:00
黄山市组团参加徽商大会成果丰硕    2006-05-23 10:39
黄山市1—4月招商引资情况    2006-05-19 08:12
黄山市委书记王启敏拜访香港客商 欢迎他们到黄山观光考察 投资兴业    2006-05-17 07:54
黄山市积极筹备中国国际徽商大会     2006-05-15 16:47
黄山市长李宏鸣会见美国家公园管理局客人     2006-05-15 15:38
黄山市商务局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    2006-05-15 10:22
黄山市商务局效能建设服务承诺八项制度    2006-05-15 09:52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安徽省商务厅 联系人: 柴化涛 电话: 0551-2831218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凌晓 电话: 010-51651200-607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