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价字〔2009〕56号
各出租车公司:
鉴于目前93号汽油市场零售达到了油运联动启动点。按照油运联动方案规定,报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启动油运联动机制,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油运联动机制。在出租车计价器显示的价格之外加收燃油附加费1元/车次。当市场油价回落到5.32元/升以下时,随之公布取消燃油附加费。
二、征收方式。燃油附加费在价外征收,使用税务票据。
三、国家对出租车业主油价补贴政策尚不明朗,如有相同于往年的油价补贴政策,则燃油附加费随之公布取消。
四、执行时间。2009年7月6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七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