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屯溪区实施“治安中心户长”制发挥了“六大作用” 存在“三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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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9-14 08:07 文章来源:屯溪区政府办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调研 |
治安中心户长制就是因地制宜,整合挖掘社会治安资源,每20-30户村民民主推举产生一名户长,通过派出所、村委审核,成为基层群众治安工作宣传点、联系点、信息点、报警点和矛盾纠纷的化解点。该区自今年年初在奕棋镇试点实行此项制度以来,发挥了较好作用。
一是发挥了调解矛盾作用。治安中心户长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为着眼点,经常深入辖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算作,做到了“三抓”、“三前”,即抓早、抓小、抓苗头,防范工作做在矛盾纠纷发生之前、化解工作做在矛盾纠纷发展之前、调处工作做在矛盾纠纷激化之前。如1-6月份,奕棋镇江村共发生各类纠纷5起,由户长直接调处化解4起,另一起也由镇派出所、司法所和中心户长共同调处。
二是发挥了维护稳定作用。如今年3月份,奕棋镇江村发生一起家中钱物被盗案件,通过侦破,犯罪嫌疑人浮出水面,镇派出所通过中心户长做其亲属的思想工作,分析利害关系,劝其投案自首,案发后仅4天,该嫌疑人在其母及户长陪同下,投案自首。
三是发挥了解惑帮教作用。治安中心户长在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帮教工作中起了较好的作用,其可协助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监外执行人员监管考察工作,并充分利用辖区资源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生活出路,定期进行跟踪回访,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帮教对象重新犯罪。
四是发挥了宣传教导作用。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宜于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群众整体法律素质,使辖区内每个公民掌握应知应会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居民自我管理、自我防范、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
五是发挥了信息传递作用。及时了解、收集治安信息和辖区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及时向上反映,确保了党委、政府能及时与群众联络沟通,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如奕棋镇瑶干村户长每月向镇派出所报告瑶干村“周孝侯庙”的朝拜情况,使派出所牢牢掌握“周孝侯庙”的朝拜动向。
六是发挥了巡逻协管作用。通过参与治安巡逻,督促“防火、防盗、防事故”措施的落实,做法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的协管登记工作,询问可疑人员,协助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如7月17日,奕棋镇上叶村户长发现村边停放一辆助力车,非周围村民所有,较为可疑,及时报告了镇派出所,经查,此车确为被盗车辆。
存在问题:一是治安中心户长法律水平、工作态度参差不齐,少数治安中心户长作用还未真正发挥出来。二是镇派出所对治安中心户长的培训、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治安中心户长各项制度还不够健全,如何建成长效机制,更好发挥治安中心户长作用,还需继续探索。
进制 (屯溪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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