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整治“五小”企业迫在眉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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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8-14 17:36 文章来源:办公室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
五小企业是指破坏资源、质量低劣、污染生态环境、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炼钢、小水泥、小化工、小造纸、小火电)等小型企业。这些企业投入少,却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加上生产规模小、科技创新能力弱、管理混乱,使之形成生产技术落后、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安全隐患多、资源利用率低、污染环境严重等诸多弊端,造成了能源资源大量浪费,加剧了能源紧张的状况,对大气、水资源、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了较大的危害。为此,基层建议:要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整治力度,对未经审批擅自建设和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消耗能源资源大,严重破坏环境的“五小企业”项目一律予以关闭;对已审批但未动工的项目,暂时停止建设,重新审查;对经过整治仍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达不到生态保护标准的,坚决予以淘汰和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