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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商务厅关于支持新疆做好农副产品营销工作的通知
2009-10-16 10:46  文章来源:市场科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各区县商务局、有关农产品批发市场、经销企业:
  现将省商务厅“关于支持新疆做好农副产品营销工作的通知”(皖商建字[2009]56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动员当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经销企业通过商务部网站“新疆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等多种渠道、平台与新疆方面有关生产、经销企业进行产销衔接,帮助新疆农牧民解决农副产品“卖难”问题。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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