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商务部关于在商贸领域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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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6-18 16:45 文章来源:市场科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供求 |
各区县商务局:
现将商务部《关于在商贸领域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商市运电〔2009〕134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于18日前将传达学习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情况、采取的工作措施、下一步工作重点等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上报我局市场运行科。
联系人:姜明华 联系电话/传真:2512463
电子邮箱:hswgj@163.com。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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