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全市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和资金补贴情况的通报 |
|
| 2009-05-05 15:44 文章来源:市场科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供求 |
各区县商务局:
根据商务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统计,现将全市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和资金补贴情况通报如下:
一、销售情况
截止4月30日,全市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7363多台(件),销售额1208万元,其中:冰箱(含冰柜)3295台、彩电1997台、洗衣机1596台、手机447部、空调28台。销售数量位列全市前三位的区县为歙县(2868台)、黄山区(1327台)、祁门县(948台)。
从农民家庭每万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数量上看:全市每万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数量203.12台(件)。其中黄山区348.29台、屯溪区300.49台、徽州区228.74台、祁门县223.06台、歙县194.05台、休宁县117.20台、黟县94.82台。
二、资金补贴情况
截止4月30日,全市已获财政补贴的家电下乡产品数量3982台(件)计87.2万多元,补贴到位率为54.08%。补贴数量位居全市前三位的区县为歙县(1478台)、黄山区(962台)、祁门县(540台)。补贴到位率位居全市前三位的区县为黄山区(72.49%)、徽州区(66.02%)、祁门县(56.96%)。
财政部、商务部等11部(委、局)4月16日制定并下发“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55号),大幅度简化了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并对提高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完善售后服务以及加强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各区县商务局要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认真贯彻落实《家电下乡操作细则》,加强政策宣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家电下乡工作全面落到实处。
附件:1、销售情况表1
2、补贴情况表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