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联合开展绿色饭店认定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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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8-24 16:53 文章来源:局市场运行调节科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供求 |
黄山市商务局
黄山市经济委员会
黄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黄山市环境保护局
黄商运〔2007〕50号
转发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联合开展绿色饭店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经委、质监局、环保局、黄山旅游股份公司:
现将省商务厅、经委、质监局、环保局《关于联合开展绿色饭店认定工作的通知》(皖商改字[2007]540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开展绿色饭店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黄山市认定申报机构,加强认定管理
为保证我市认定申报工作有序开展,按照绿色饭店认定申报工作“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成立黄山市绿色饭店认定申报委员会,由市商务局、经委、质监局、环保局及有关行业协会等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市商务局负责牵头组织。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绿色饭店的认定申报工作,做好认定申报过程中文件初审、现场评审、推荐和监督管理工作等。认定申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
各区县要比照市设立相应的认定申报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制度,督促辖区内企业申报(黄山风景区及黄山旅游股份公司下属企业由市认定申报委员会负责)。
二、主要工作安排:
1、健全组织。各区县要尽快成立相应的认定申报机构,明确负责人和联系人,并将《绿色饭店认定工作联系表》(附件2)于8月31日前报至市绿色饭店认定申报办公室。
2、推荐、评审、认定的申报。各区县要向当地餐饮住宿企业广泛宣传,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要按照公开、公正、透明原则,根据绿色饭店认定规范《试行》(附件1)的条件,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相应等级的绿色饭店,做好资料审查和现场初审工作,于9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市绿色饭店认定申报办公室。市绿色饭店认定申报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区县、黄山旅游股份公司上报材料进行统一整理后,提交市绿色饭店认定申报委员会评审,对评审通过的饭店上报省绿色饭店认定委员会评审认定。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商务、经委、质监、环保等部门要高度重视绿色饭店认定申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有关材料,认定申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与市绿色饭店认定申报委员会 。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市场运行科 联系人:牛继亮
联系电话:0559-2512463
附:1、省商务厅、省经委、省质监局、省环保局关于联合开展绿色饭店认定工作的通知
2、黄山市绿色饭店评定工作联系表
二○○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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