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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商务局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意见
2007-07-11 17:01  文章来源:黄山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黄山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2007]13号)和实施方案要求,市商务局承担负责全市商贸流通企业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和普及节水器具的牵头工作,为切实落实“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创建工作,按照市创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要求和我局承担的目标任务,结合商贸流通企业实际,制定工作意见如下:
一、建立黄山市商务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长由叶小明副局长担任,张伟、王玉华、汪观进为成员,日常工作由市场运行科具体负责,局办公室、商改科等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市商务局创建工作联系电话:2512463,联系人:周庆 。
  二、创建目标:
2007年9月底前,全市大中型商场、超市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
  三、工作安排:
  按照市创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部署落实全市商贸流通企业全面开展创建活动。
  一是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切实指导和督促大中型商场、超市等商贸流通企业,积极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节水措施,加大节水器具普及推广力度,不断提高节水管理水平。各商贸流通企业要认真贯彻《城市房屋便器水箱应用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1992]17号)和市建委转发的省建设厅、建村局联合下发的建城[1999]287号《关于加强城市节约用水产品管理规定》,积极自觉进行节水工艺、技术、设备、器具的推广应用。
  二是加大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各种形式,结合商贸流通企业实际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的宣传,营造人人参与和创建的氛围,鼓励企业、单位和个人积极为创建献言献策,自觉进行节水器具的普及推广应用。
  三是严格目标管理,加强督查。要求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重点商贸流通企业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责任到人,确保商贸流通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节日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市商务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区县、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全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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